当前位置: 公鸡 >> 公鸡资源 >> 书法艺术的全部奥秘,就蕴藏在这三个字之中
什么才是书法家?书法的奥义也许就蕴藏在这个称谓本身之中
书法是中国独有的艺术,而那些精通这门全世界最为独特的艺术门类的人,我们将之称为书法家。
中国书法源远流长。从目前发现的存世的书法作品看,成书于多年前,由晋代书法家索靖书写的《出师颂》算是中国现存最早书法作品。索靖的书法“如风乎举,鸷鸟乍飞,如雪岭孤松,冰河危石”,用笔险峻遒劲,曾被后世的书法研究者评价为“其书名与羲、献相先后也”。羲就是书圣王羲之,献就是王羲之的儿子、与王羲之并称“二王”的王献之。一个书法家被认为在书法艺术上的造诣和王羲之父子“相先后”,可见其艺术地位之崇高。《出师颂》这幅作品用章草书写,也是索靖书法的代表作。
两晋时期是中国书法艺术的一个高峰。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无数的中国读书人延绵不绝、如痴如醉地研习、传承和创新着中国的书法艺术。即便到了今天,各类信息载体、书写工具、娱乐方式日新月异,相比起毛笔、钢笔等工具,和习字的枯燥无味,更便捷、方便和精彩,但仍然有无数的人热爱书法、习练书法、推广书法。“疾风知劲草,烈火显真金”,书法作为实用部分的功能“生存环境残酷”,但却能够“不衰不竭”,这也正好说明了书法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和顽强的艺术生命力。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个将书法作为一个艺术甚至修养途径、生活方式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对自己的书法有水平和境界上的追求。于是,得到“书法家”这个称谓就成了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的一个驱动力。那么,什么是“书法家”呢?
今天的人们,经常会有一个疑惑——似乎满世界都是书法家,似乎又非常稀缺书法家。感觉书法家多,是因为只要进入各个层次的书法家协会,就可以获得一个“书法家”的头衔;感觉书法家稀缺,则是因为那些真正在书法艺术上造诣精深、贡献突出,能够创作出传世佳作的书法家,却如同凤毛麟角一般珍稀无比。
在古代,没有那么多的艺术协会,没有那么多的营销渠道和公关策略,一个人要被某个艺术领域认可,并冠之以“某某家”是相当困难的。不管哪个艺术领域的水准评测,所面对的都是一些内行、高手,他们眼光苛刻、标准严格,而且非常“吝啬”,绝不会轻易将一个“家”字级的名号冠在一个人头上。
这些评测家之所以会非常“吝啬”,除了本身都是领域高手之外,更重要的是古代的文人都讲究“文章千古事,仕途一时荣”、“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他们不会为了个人的富贵荣辱而且谄媚、歪曲。因为他们明白,在他们这个特殊的“圈子”之外,尚有无数人(现代称谓就是“艺术消费者”)会品评艺术作品乃至艺术家本身。甚至,他们的评测结果还必须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他们的吝啬其实就是审慎、严格和对艺术门类的尊重、对个人声名的珍惜。
特别需要说的是,千万不要忽视那些“外行”的评价和认可。的确在很多情况下存在“外行指点内行、外行指挥内行”,以至于“牛头不对马嘴”。但在很多情况下,或许“外行”专业水准不怎么样,但这并不能作为否定他们的审美能力和品评资格。评价一颗鸡蛋的好坏,不一定非要会下蛋的母鸡,还可以是不会下蛋的公鸡,甚至完全可以是只知道吃鸡蛋的人类。
所以,古代那些经得起行业检验、公众认可、历史淘汰的书法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而且从古人对书法这个领域“成名成家”者的称谓“书法家”这三个字来看,不仅仅是一种水准评测,似乎也隐藏着书法艺术的真正奥义。
什么是“书”?
原始意义上的“书”,并不是今天的语言文字环境下“书本”、“书籍”的意思。作为第一层意思的“书”,是动词,书写的意思。这层含义说明了书法的起源。书法是源于书写文字这项基本而实用的功能而诞生的。在印刷术、打印机、照相机、扫描仪、显示器等技术手段和设备尚未诞生的之前,世界上所有的文字都是通过手工书写,而实现其储存、传递信息的功能的。但唯有中国人创造了书法,唯有中国汉字的书写形成了一个独特的艺术领域。
中国文字之所以能够让它的书写创造出并独享一座艺术殿堂,源于“书”字的第二层含义:“六书”。至今有很多研究书法的人认为,汉字之所以能够产生书法,是因为汉字是方块文字,而世界上其他文字基本都是字母文字。这种说法似乎是偏颇的,例如苏美尔文明所创造的“楔形文字”,就是非常类似中国的甲骨文的“方块字”;近里说,例如曾经在中国北方普遍使用的西夏文、契丹文,在形体上也属于“方块字”,但他们也未形成“书写的艺术”。
“六书”就是指汉字创造的六种方式: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六书”所揭示的,不仅仅是中国的汉字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明创造历程,也显现出中国汉字从其被创造之时起,就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符号系统,而是以“形、声、意”为载体,融入了炎黄子孙对天地万象、世事百态、人情冷暖的深刻体验和系统总结、升华凝练。简而言之,就是文化的载体。让造型、读音、含义“三位一体”、不可分割地承载文化内涵,而且精妙细微、博大宏阔,除中国的汉字之外,全世界是没有其他任何一种语言可以做到这个境界的。
也有人将中国书法归类为以线条为形式的造型艺术。这种说法也是极为简单粗暴的。从艺术形式说,书法的形成就是一个“提纯”的过程。从书写的实用功能开始,逐渐让书写产生了审美功能,进而将这种审美功能分离和提纯出来,作为一个单纯的艺术门类;艺术创作的手法也是单纯的,就是书写而非其他;工具是单纯的,笔墨纸砚;色彩是单纯的,白纸黑字(至多加盖红色的印章)。经过这样的“提纯”,以至于即便是一个不懂中国文字的人,也能从分布在纸张上的线条,感受到造型之美和创作者的情感。用线条来表达和感受,这的确是书法艺术的重要意义,但却不是最根本的。
因为,或许一个不认识中国汉字的人会领略到美、感受到情,但如果这个不认识中国汉字的人同时也不懂中国文化,那么他所得到的审美体验和情感共鸣只能仅仅停留在皮毛,远远不能和一个深受中国文化濡染的感受的到的相提并论。艺术是人类共同的,但文化隔离又是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而且这种文化隔离在书法领域特别明显。
可以断言的是,莫要说不认识中国汉字或不懂中国文化的人,即便是那些在其他的如绘画、雕塑、摄影等造型艺术领域拥有相当高的造诣,甚至享誉世界的艺术大师,他可能会创作如符合美学规律、让人获得美的感受的线条、作品,但他永远无法创作出一副在韵味、意境上完全契合中国哲理和审美格调的书法作品。
线条是必须的,但线条绝不是唯一的。中国的古人讲“文以载道”,同样的,书法艺术也讲究能够承载中国文化里最为玄妙,但又最为普遍的“道”。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即便是某个人以王羲之、张旭、怀素、苏轼之类的线条进行书写,单纯从线条讲或者已经美到了极致,但如果他书写的文字是违背中国人的道德伦理和公理正义的,他的书写绝不会被人当作书法;一个笔法劲道、技法娴熟的书写者,倘若他的作品错别字满篇、语法粗鄙,也绝对不会有人认同他是书法家。
什么是“法”?
艺术领域有为数不少的称谓,例如书法家、画家、音乐家、舞蹈家、戏曲家、歌唱家、文学家、摄影家、表演艺术家,等等。如果仔细品味和对比这众多称谓,就会发现唯一一个含有“法”字的称谓是“书法家”。或许在某些场合或者著作里称为“书家”,但其完整的称谓的依然是“书法家”。在其他的称谓里是无法加入一个“法”字的,例如“画法家”、“舞法家”等,就会变得不伦不类、莫名其妙。
这里的“法”就是方法、规则、法度的意思,引申到艺术领域就是学习方法、艺术规律和审美标准。其他的称谓没有“法”字,并不表示这些艺术门类不需要方法和艺术规则,所有的艺术看似天马行空,但都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只不过书法艺术对“法”的倚重更加强烈一些。
书法,其学习的过程要严格按照“法”,由点成划,集划成字、集字成篇,笔法、结构、布局、章法,每种书体和风格都有鲜明特征和严格要求。各书体之间的特征显然是不同的,即便是书体内部,也有着不同的风格差异。例如一个“天”字,王羲之、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赵孟写出来就有精细而微妙的差异,如果放在一个对书法艺术稍有研究的人,这种差异就更加明显。让线条成为文字,让文字成为不同书体、风格的书法,形成表达不同文化价值和情感内涵的书法作品,倘若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不“如法”,就完全有可能导致作品失败。
有人认为篆书、隶书、楷书是相对严整的书体,可能对“法度”的要求严苛一些,但倘若是草书、行书等相对比较自由,又非常注重挥洒和恣肆的书体,是不是就可以天马行空、不受“法度”的羁绊呢?草书对线条张力和创作者个人情感的表达的确是放任的,但草书本身也有自己的“法度”。不论曲线或者直线,长短、曲直、搭配,其实都是有着严格的规范的,看似随意,但实质上都是在规则之内的自由。倘若提笔乱抹,或者采取当前某些“书法家”喷、射、吐、倒等“艺术手法”,则完全有可能写出不是字的“字”来,这样的东西也无法让人承认是书法。
书法的“法”是无数前人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不断总结、提炼、磨砺、升华出来的,不“如法”就仅仅是一种书写,而永远不能成为书法。书法艺术的继承其实就是对古人笔法、笔意、格局、意境的传承,创新也是在遵循基本“法度”的基础上的艺术尝试和探索,离经叛道永远是书法的邪路、歪路。所以,艺术创新是一个非常艰难而且缓慢渐进的过程,这一点在书法艺术领域特别突出。而那些妄图通过怪诞、丑陋、扭曲来“创新”的人,把书法艺术逐渐扭曲到了表演艺术、行为艺术乃至涂鸦艺术的方向,从本质上来说已经远离了书法的根脉,丧失了书法的灵魂。“六书”就是书法的根脉,法度就是书法的灵魂。
什么是“家”?
一个要回家的人,在回家之前,他必须有行走的方向、路线,必须借助相应的交通工具,这些方向、路线、工具,就是他回家必须遵循的“法”。一旦他能够丢弃这些“法”,则说明已经“到家”了。但如果在没有回家之前就将这些“法”抛诸脑后,那他只能扮演起“无头苍蝇”的角色,回家就变成了一种概率极低的偶然性事件。
在书法学习领域,恰好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从临摹到集字,再到独立创作,“法”伴随终身的。很多学习书法有成就的人,有一个切身体会就是“入贴”和“出贴”。“入贴”就是严格按照法度的要求进行习练,等到对这些法度习以为常、融会贯通,变成一种与自身合为一体的书写习惯之后,就要学着脱离对字帖“法度”的依赖,以“出贴”实现书法技艺的一次重要升格。
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一个真正的书法家是从来没有“出贴”的那一天的。那些曾经束缚、框范自己的字帖、法度,并不会因为实现了“出贴”而被彻底丢弃,它们只不过是转换了一种存在方式,由外而内、由表及里地融入到了习练者的习惯、情趣、品味、灵魂,进而自由发挥、随意取用。好比一个人虽然到家了,虽说可以轻松自由一些,但家有家规,依然不能胡作非为。
这“一入一出”却非常重要,因为这是一个书法习练者转变成书匠和书法家的分水岭。我们评价一些书法作品,经常会遇到“匠气”这个概念。匠气是什么呢?匠气就是对法度的遵守过于拘谨,以至于书写出来的文字没有活力和灵气,更遑论“载道”和表达艺术情感了。书法家也是遵守法度的,但书法家为什么就不会被“匠气”所害呢?这里可以用吃饭这件普通的事情来比喻一下。是人就要吃饭,食物就好比是书法的“法度”,一个善于吃饭且肠胃好的人,吃进去的食物就会变成自己的营养和能量,让自己充满精神和活力;而那些不善于吃饭或肠胃有毛病的人,吃进去的食物要么保持原样,要么发酸变臭,甚至致人生病。“匠气”不仅是一个分水岭,也是一只拦路虎,很多人在这个学习阶段就很容易停步不前。结果如何,与一个人的学习程度和天赋、悟性密切相关。
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绝不是依靠参加了某个书法协会,获得了一个证件、头衔,或者花钱买了一篇吹捧的文章、虚假的奖牌所能实现的,是一刀一枪、一笔一划地刻苦习练、深刻领悟;是“功夫在诗外”,对书法文化价值的透彻理解;是书法艺术规则的精准把握和随心如意,是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之后的“无招胜有招”。
“家”的本义是房下有猪,寓意有避风之所、饱腹之食,是物质化的居所。但“家”又不仅仅是物质的,它的引申义是情感所托、灵魂安放的地方,“此心安处是吾乡”。中国汉字的美妙之处就在于,物质化的概念完全可以借用过来形容精神境界。形容一个人的艺术造诣、技术水平已经纯熟、精通,乃至“登堂入室”了,就常常借用“家”来形容。一个书法习练者达到了用书法艺术承载情感、安放灵魂的地步,大约就可以成为真正的书法家了。
但“家”也是有区别的,仅仅能够自娱自乐、孤芳自赏,那充其量就是“小家”;如果能够让“家”承载更多的人的情感、灵魂,或者以这个家为平台,产生更广泛的价值、寄托更悠远的希望,这样的“家”才是“大家”。这种区别不仅仅限于书法领域,似乎任何领域都适用。
苏美尔文字绵延了年就消亡了,古埃及的文字使用了年就消亡了,古印度的梵文延续了年就消亡了。世界四大古文明中,唯独中国的汉字“福寿绵长,老而不死”,甚至中国文明从来没有断绝和被割裂过。这其中当然有很多原因,但中国书法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坚决不能忽略的。因为有了中国书法,中国的文字不仅仅是一种信息符号,而是变成了文化载体和审美途径,甚至逐步成为凝聚民族情感、汇聚民族力量的重要根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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