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鸡 >> 公鸡介绍 >> 故事兄弟三人被杀,我却将嫌疑锁定二十年前
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引子
好浓的血腥味!
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这是在哪里?
脚尖蓦地踢到一样东西。软绵绵的,温热滑腻的触感。
陆诀甩亮火折子,俯身往下探去。微弱的光亮,赫然映出一张青白的死人脸。双目圆睁,被洞穿的咽喉处,往外汩汩冒着鲜血。
陆诀眼皮一跳,往后退了两步,将手中的火折子举高,四下望去。
眼前的景象好似人间炼狱。
到处都是死人,尸山血海,断肢残臂,铺满了视野中的每一寸空间。滔天的血气,呛得人无法呼吸。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三十余条鲜活的生命,一夜之间,化作了这遍地的尸体。
离陆诀最近的地方,趴伏着一位妇人。她已死去,身体却还保持着生前的模样,双臂交错,脊背弓起,拼命护着怀里的幼儿。可是,那个襁褓里的小小孩童,终究也没能逃脱被屠戮的噩运。他无声无息地蜷缩在母亲的臂弯里,仿佛睡着了一般。
陆诀的心脏猛地抽紧,他将目光偏向一边,不忍再看孩子的脸。眼角余光中,瞥见不远处的牌匾。被劈作两半,沾满了鲜血。
——“徐府”。
这时,忽有一阵风吹来,火光剧烈地跳动了一下。乍暗又明。陆诀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的画面瞬时变幻。
下一刻,遍地尸骸消失,他来到了南昌府的街头。
夜深更静,冷月高悬于天际。四周一片阒静,只听得到他自己的足音,清冷冷地叩击在路面。
重量压在后背上,隔着衣衫,能够清晰地感知到另一个人的温度。
对了,他想起来了。这是宋府大婚的那天晚上。那小孩傻乎乎地与人干杯,醉得一塌糊涂,最后还得劳烦自己背她回去。真是叫人不省心啊。
陆诀走啊,走啊,不知走了多久,长街仿佛没有尽头。
冷不丁地,背后传来几声梦呓。
“许逊墓。”
“长生草。”
还有一句是——“我不想死。”
陆诀悚然一惊。他蓦地顿住脚步,竟发现脚下的路猝然断了,横亘眼前的,居然又是方才那一片密密麻麻的尸体!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霎时间,每具尸体都睁开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同他背上那人一样,不停地重复这一句话。
身前身后,耳畔四周,充斥着这句话的声音,像无数尖针,刺穿他的全身。
陆诀霍然睁开眼睛。
荒诞的梦境戛然而止,没有堆积成山的尸体,没有走不到终点的街道,更没有亡者诡异的声音。他躺在自己的床榻上,静静地盯着屋顶的房梁。
黑暗中,他的眼眸倏忽凝定,一线寒光掠过,雪亮如刀锋。
1
南昌府衙,地牢。
小谢的尸体开始发硬。瓷碗的碎片插在咽喉里,鲜血在身下积了暗红色的一汪,浸透了茅草,已经有些干涸结块。
苏衡道:“是今早来换班的狱卒发现的。此事非同小可,我立刻就通知你们过来了。”
陆诀看着小谢的尸体,神色凝重。
在他们进入之前,沉重的铁锁严丝合缝地挂在门上,是狱卒拿了钥匙过来,才得以打开。
牢房内部更是如铁桶一般,别说天窗口了,就连个地洞都没有。
小谢死在一个既无法入、亦无法出的密闭空间里。
怎么看,都像是自杀。
死刑犯在牢中自尽,不算什么新鲜事。毕竟,日日活在死亡的恐惧里,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的滋味并不好受。有些人宁愿选择自我了断,也好过忍受这种钝刀子割肉一般的折磨。
可是,这对于陆诀来说,就是一个结结实实的坏消息了。小谢的死,意味着他用囚犯的身份,在牢狱中雌伏一年,好不容易才等到的线索,至此彻底中断。
这下要想再查到玉佩的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难上加难。
凌初跟陆诀一同来的,此刻正努力往前探着脑袋,想要看清楚现场的情况。然而牢门狭窄,陆诀身形又高大,杵在那里不动,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凌初挤了几次都没能挤进去,不由纳闷,轻拍了一下陆诀的小臂,意思是叫他挪个脚,给自己腾腾地方。
陆诀仍是纹丝不动,转过头,看着凌初。
凌初心下一个咯噔,在他的目光注视下,无端地有些不安。
唔……这两天,她总觉得陆诀看自己的眼神,有种难以描述的奇怪意味。
可她三省吾身,自觉没做出什么有辱斯文的行径啊。
莫非是因为那日醉酒?
可凌初的酒品实在不行,一觉醒来,已将那晚的事情给忘得一干二净。就算她真出了丑、丢了人,那眼下自己也不记得了。不记得就约等于不知道,不知者不罪嘛,陆诀这家伙到底在介意什么,恁地小心眼……
总不会是自己酒后失状……占了他的便宜?
凌初被自己这种石破天惊的想法吓了一跳,莫名其妙地,脸居然有些热起来。
在她胡思乱想之际,陆诀已然动了身,却不是让位置,而是退了出来。
“哎?”凌初一愣。
“现场没什么线索,你自己看便是。我去殓房等待验尸。”陆诀撂下这句话,也不看凌初,径自走了。一袭黑衣,好似要融入周遭的昏暗里。
态度这么差,真得罪他了?凌初蹙起眉,挠了挠下巴,心里犯嘀咕。
*
陆诀说得不错,现场确实没什么线索。主要是地方太小,转个身都嫌局促,目光转一圈,一切就尽收眼底。
再加上,凌初与小谢也算有一点渊源。虽然不太愉快,但目睹相识之人的尸体,到底有些难过。
她便也追着陆诀离去的方向,赶去殓房。
少时,小谢的尸体被狱卒搬至殓房。南昌府衙当差的老仵作也到了。
当然,哪里有需要检验的尸体,哪里就少不了知府家的大公子,苏云今。他屁颠屁颠地跟在老仵作的身后,甚至还屈尊纡贵地替人捧着验尸用的工具箱。
南昌府衙登记在册的仵作有好几名,质量可谓良莠不齐。有才能平庸者,例如在邱三少命案中,验错了死亡时间,最后还得靠苏云今来救场的那位。也有低调的高手,例如今日来的这位老仵作。
老仵作姓刘,叫刘茂生,祖上几代入的都是这一行,家传渊博,经验也丰富。他算是苏云今的半个师父,故而苏云今对其用了晚辈之礼,尊称他一声“刘伯”。
刘茂生年逾六十,但耳聪目明,手脚也麻利,很快就检验完毕,推断小谢的死亡时间应在昨夜酉时左右。
酉时……也就是凌初等人在苏宅家宴之上,欢聚一堂有说有笑的时候。小谢的生命,却在同一时间无声陨灭。
“死亡因由呢,显而易见了。”刘茂生指了指尸身的咽部,“他用瓷碗的碎片抹了脖子,失血而亡。”
除此之外,身上再无其他伤痕。
言毕,刘茂生用浸过姜醋的布巾擦了擦手。这是已经搞定的意思。
一只手还没擦完呢,两名衙役一前一后走了进来,中间抬着一具白布裹身的尸体。
刘茂生默默放下了布巾。
“今早在洗白街胡同里发现的,就摆在胡同口,把早起卖菜的大娘吓晕了,真是作孽。”衙役将尸体抬到另一边的台子上,掀开了白布,“被烧得不成样子。脸上五官都没了,怕是亲人来领,都认不出来了。”
一具漆黑的焦尸,面目全非。刺鼻的焦糊味扑面而来。
凌初没有陆诀的心事,轻易就被新来的尸体带偏了注意力。苏云今跟着刘茂生走,她跟着苏云今走。三人都靠近到焦尸旁边。
凌初上下打量一番,忽道:“不对。”
衙役:“凌公子,什么不对?”
“亲人若是来领尸体,还是认得出来的。”凌初示意道,“你们看,此人左手断了一指。”
衙役一看,还真是。
焦尸的手被烧得萎缩变形,乍看上去就是一块黑炭疙瘩,难为凌初能有如此尖的眼力。
被孤零零扔在街口的焦尸不多见,断了一指的焦尸更不多见。一时间,众人都被吸引了。
唯有陆诀不为所动,仍旧站在小谢的尸身前,极为专注地看着,眉间微微皱起。
忽然,他动了。
只见他拿起刘茂生搁下的布巾,捉了小谢的右手,为他擦拭指间的血迹。
凌初用余光捕捉到了这一幕,心中奇怪,便折转回去,走到陆诀身边,问他:“怎么了?”
陆诀不语,继续着手上的动作,直到将小谢的右手五指全都擦净后,才略略一抬下颌:“你看。”
凌初凑过去细看。
没了血迹的影响,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小谢的手,虽仍是男子的骨架,但五指修长,指甲也剪得细致,显然是被精心保养过的。但右手食指的指尖末端,却有皮肉受损的痕迹,看上去就是这一两日的新伤。
“这不是被瓷片割伤的,倒像是……”凌初想了想,眼神倏地一亮,“像是用手在粗糙的墙壁上写东西,被刮磨出来的伤痕。”
凌初与陆诀无声地对视一眼,两人的脸色都微微一动。
正在辅助刘茂生检验焦尸的苏云今,忽觉得后脖子刮了两道风,一回首,愣了。
嘿,那两人呢?
陆诀与凌初重新回到小谢的牢房。
他蹲下身,毫不避讳血污,用手扒开腥臭的茅草。
果然有一道淡淡的擦蹭血迹,一直延续到地面与墙角的夹缝处。这痕迹在一片狼藉的现场,极其不显眼,连陆诀都险些遗漏了去。
他拨开墙角的草堆,便看见两个小小的血字。
“如,音。”凌初逐个念出来,却不解其意,“如音是什么?”
陆诀的脸色一分分地沉了下去。
“是小谢留给我的最后讯息。”他缓缓道,语气浸透着寒意。
“啊?”凌初并不知情他与小谢之间的来往,听得一头雾水。
陆诀此刻也不打算与她解释,顿了顿,指向第二个血字:“这应该不是‘音’字。”
凌初干脆也蹲了下来,小脑袋压得很低,鼻尖几乎贴上了墙面。
只见那个“音”字的左下方,还有一个极淡的血点,像一笔没写完的“丿”,若不是挨到眼跟前,根本看不出来。
凌初伸出一指,在虚空里比划了几下。音,左下方一丿……
“意!”她恍然大悟,“是个没写完的‘意’字。”
小谢留下的讯息,并非“如音”,而是“如意”。
在南昌府内,说起如意二字,第一个想到的必然是……
2
如意赌坊。
这是南昌府内最热闹的赌坊之一。前后三进院落,端的是气派大方。
第一进是食肆,买卖酒食,也有说书唱曲的伶人,供人吃饱喝足、消遣娱乐。
往里去,偌大一间内堂,乌泱泱的都是人,置了好几十张方桌,每一桌都围了数名赌徒,弹棋的弹棋,掷骰的掷骰,斗得热火朝天。
屋后圈出一方院子,却不是用来莳花弄草的,而是分割成一个个区域,这边斗鸡,那边斗蟋蟀,还有斗鹌鹑的……公鸡的打鸣声、蟋蟀的啼叫声、鹌鹑的振翅声,混合着人群的吆喝,喧闹极了,直欲将人的耳膜掀翻开去。
一名服饰华贵的中年男人,背着手踱步,从外间的食肆溜达进了内堂,一张张桌子看过去。
他四十余岁,因为保养得当,所以看起来比真实年龄要年轻许多。宽额头,短下巴,大腹便便,生得一副富贵相。眼角半眯,脸上带着和气的笑意。
“周掌柜。”
赌客们见他来了,纷纷停下动作,向他点头致意。
此人正是如意赌坊的当家,叫作周伯文。
“大伙继续玩,一定玩得尽兴啊。”周伯文朗声道,“倘若饿了累了,自去外头吃酒,帐都包在我身上。”
赌坊生意火爆,他日日赚得盆满钵满,自然是心情愉悦,春风满面,看谁都格外顺眼。
唔……除了一个人。
周伯文皱了皱眉,抬脚朝最里面的一张桌子走去。
那张桌子是全场最热闹的一席,被里里外外围了个水泄不通,只听得一浪高过一浪的叫好声从里头传出来。就连周伯文走到跟前,竟也无人注意到他,全都目不转睛地盯着桌上的赌局。
这一席玩的是叶子戏,当朝最热门的一种纸牌博戏。相传由韩信发明,是为了在战争期间,缓解将士们的思乡之愁。还有一种说法,是由唐代的一行和尚发明,供玄宗与宫娥玩耍。
唐代一名叫叶子青的人还专门撰写了一部《叶子格》,详细记载了叶子戏的玩法:
四十张牌,分为十万贯、万贯、索子、文钱四种花色,玩家依次抓牌,大可以捉小。牌未出时反扣为暗牌,出后一律仰放,玩家从明牌去推算未出之牌。
总而言之,比起简单粗暴的掷骰子,叶子戏的门槛较高,是一种比较考验玩家智慧的游戏,因此在富绅、士大夫圈子中更为流行。
此时在牌桌上的玩家,是一名年轻男子,二十来岁,颀长清瘦,长得是端端正正,就是打扮举止都太过随便。衣服松垮不合身也就算了,胸前还鼓鼓囊囊的,不知塞了什么东西。
他半撩了长袍下摆,一脚踩在长凳上,袖子高高挽起,后腰处斜插着一把纸扇。
往好听了说,是潇洒不羁。往实在了说,就是吊儿郎当,没个正形。
“在下不才。”男子将手中余牌一扔,“又赢了。”
众人哗然,齐齐高声喝彩。
这已经是男子连赢的第十七把了。庄家的脸由白变青,又由青变黑,一脑门冷汗直往下淌。
周伯文清清嗓子,响亮地咳了几声,围观者这才发现当家的来了,左右退避,让出一条道来。
视线豁然开朗,周伯文一眼看见被众星捧月的年轻男子,顿时气结。
“南宫一朝,果然又是你!”
南宫一朝泰然自若,仿佛看不见周伯文忿忿的脸色,笑嘻嘻道:“周掌柜好啊,今天又发财了吧?”
发个屁财!有你这尊瘟神在,我不倾家荡产,就要烧高香了!
周伯文僵着一张脸,怒火噌噌上窜,可又不好在人前发作,只得极力克制,沉声道:“南宫一朝,上次我分明已经说清楚了,如意赌坊不欢迎你。”
“哎呦,是吗?我给忘了。”南宫一朝故作惊讶状,眼睛依旧含着笑,“只是掌柜的,你开门做生意,恁地还挑客人呢?”
不挑?我不挑能行吗?不挑,迟早叫你把我这赌坊都打包赢了去!
周伯文腹诽,可嘴里只是模棱两可地说:“庙太小,容不下南宫公子这尊千手大佛,还是请你移步吧。”
南宫一朝挑了挑眉梢。
显然,周伯文怀疑自己出老千,但又拿不出实据,所以在言语上拐着弯骂人呢。
他也懒得澄清,何况,他的乐趣本来就不在于赢钱。
“好吧,既然周掌柜赶客,小生也只得躲得远远的,不在近前惹人讨厌了。”他撇撇嘴,一副委屈巴巴的口吻,撤了脚,撸下袖子,施施然一转身。
“不过,小生赢的钱,且给结算一下。”他看着周伯文,意有所指地眨眨眼睛,“掌柜的不是想赖账吧?”
周伯文的额角青筋突突直跳,强自忍下一口气,招手唤来账房先生,每个字几乎都是从牙齿缝里迸出来的:“给他结账。”
“那就有劳了。”
南宫一朝露出一种相当欠揍、相当不识时务的笑意,回手抽出了别在后腰的折扇,唰地甩开,悠然自得地扇了扇风。
折扇白底黑字,上书龙飞凤舞四个大字——空空如也。
不多时,南宫一朝一手摇扇,一手拎着沉甸甸的钱袋子,大摇大摆地走出如意赌坊。
周伯文目送他的背影,一改人前热情亲切的模样,绷着下颌,眼神阴沉,低声吩咐手下。
“跟上去,把钱抢回来。再给老子打断他的腿。”
3
赌坊的客人鱼龙混杂,易惹事端,故而周伯文养了一伙护卫,个个都是练家子,心狠手更狠。专门用来镇场子,摆平一些没有眼力价的家伙。
比如南宫一朝。
这南宫一朝看起来也就是个寻常人,周伯文派了两名护卫去,原本应是手到擒来。
可说来也奇怪了,南宫一朝就这么在前面走,两人不远不近地跟着,正想寻个僻静地方下手,忽地眼前人影一晃,再定睛看时,南宫一朝竟然凭空消失了!
街道还是街道,行人还是行人,一切如常,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两名护卫面面相觑,都不由露出一点好似见鬼般的茫然神情。
钱还没抢,腿也还没打,这就把人跟丢了,叫他俩回去如何交差?
二人愤愤握拳,忙不迭地返程,四处搜寻。
待二人走远后,南宫一朝竟又不知从什么地方再次冒了出来,遥遥看了眼二人没头苍蝇般的背影,耸耸肩,暗道:“蠢货。”
他将钱袋甩到肩上,优哉游哉地迈着步子,拐进了一道小巷。
这道小巷原是两户宅子之间的隔断,本就狭窄,又堆积了许多杂物,行走很是不便。久而久之,也就无人由此通行了,变成一道废巷。
许多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便把铺盖打在了这里,好歹算是半个囫囵地,总比睡在四面都无遮挡的大马路上要暖和一些。
一进巷子,便能看见不少破烂的被褥,这儿一团,那儿一堆,胡乱扔在地上。流浪汉们对外来者的脚步声置若罔闻,只顾蜷缩在被褥里,闷头睡大觉。
南宫一朝慢悠悠地走着,每经过一个流浪汉,便从钱袋里抓一大把银子,塞进对方的行囊里。他的动作又快又轻,谁也没有被惊动。
顷刻,南宫一朝从巷子的另一头走了出来。
满满一袋银钱已然全数散尽,他一手背在腰后,一手摇着纸扇,迈着闲散的四方步,嘴里还哼着一首跑调的小曲,一派悠闲惬意。
马蹄得得,伴随着清喝:“官府办案,闲人退避!”
南宫一朝闻声往旁让了让,抬眼便见一行人策马疾驰而过。
前头开路的魁梧汉子,穿捕头服,腰间挂着南昌府衙的令牌。后面两骑并辔,左边是一个纤瘦少年,眉眼清澈灵动。右边则是一名黑衣男子,高大俊朗,神情沉毅。
三人自南宫一朝身前经过的瞬间,忽然有什么东西在胸前动了下,将他的前襟拱得鼓了起来。
“嗯?”南宫一朝低头朝衣服里看,对上一双黑豆般乌溜溜的眼珠。
“有宝贝?”南宫一朝饶有兴致地眯了眯眼,轻声细语,“他,还是她?”
“吱吱咕咕……”衣服里传出来轻不可闻的叫声。
南宫一朝却好似听懂了,斜飞的眉目间多出一分好奇。他朝那“官府办案”的三人奔去的方向看了眼。前襟里的东西又动了动,颇有些躁动,叫声也急切起来。
“好了好了。”他回手轻轻一拍胸口,安抚似的,笑道,“我去看看便是。”
陆诀与凌初翻身下马,抬头看了眼考究的金漆招牌——如意赌坊。
门口的小厮已经热情地迎了上来:“两位贵客财运亨通,今儿是想推个牌九,还是打个马吊——”
迎客的话说到一半,哑火了。一枚官府令牌戳在了他的鼻子跟前。
这回跟着凌初二人同行的捕头,叫薛直,生得皮肤黝黑,一身精壮肌肉,往那一站,跟座铁塔似的,端的是气势迫人。
他打断小厮的寒暄,直截了当道:“我们找周掌柜。”
开赌场是合法生意,那小厮迎来送往,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并不显得紧张,只是恭敬地将三人往内屋延请:“官大人快请。”
几人穿过外间的食肆,还未走到内堂门口,远远地便听得人声鼎沸。
那引路的小厮叫住门口另一名仆役:“小六,当家的在哪?这几位官大人找他。”
“当家的在书房查账。”那被唤作“小六”的仆役伸手指了指偏房的位置,“小的这就去通报。”
陆诀嫌一来一回耽误时间,对小六道:“不必通报了,你自领着我们去书房便是。”
小六点头应诺,抬脚走在最前。
凌初跟在他身后,见小六双手戴着一副皮质手套,看起来很是闷热,便不经意地问了一嘴。
小六将手往衣袖里缩了缩,局促地说:“小的双手皮肤生藓,丑陋异常,恐污了贵客尊目,故而平日里总是戴着手套遮一遮。”
凌初无意揭人短处,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忙聊起别的,将话题岔了开去。
书房的位置较偏,众人走着走着,都觉得吵闹声渐渐被抛在身后,耳畔重新清静起来。
及至屋前,小六上前叩了叩紧闭的房门:“掌柜的?”
接连唤了几声,都无人应答。按理说,查账查账,总得翻个账本,拨个算盘吧?可屋里头静得出奇,一丁点声息也无。
不祥的预感蓦地击中陆诀,他眸色一沉,将小六轻轻推开,也不叨叨,直接抬起一脚踹了上去。
门轰然倒下,一阵凉风穿堂而过。四个人,八只眼睛,齐刷刷朝内望去。
周伯文趴伏在书案上,僵直不动。殷红的血迹自他额间流下,淌了半边脸,最后滴落在翻开的账簿上。
一时间,无人说话。
陆诀走近,并指贴在周伯文的侧颈处。触感还是温热的,但已经没有了脉搏。
他缓缓收紧手指,对着门口的凌初摇摇头:“死了。”
瞠目结舌的小六至此终于回过神来,扑通跪倒在地,颤抖着嘴唇,失声痛哭:“当、当家的啊!”
4
陆诀面沉如水。
先是小谢离奇死于牢中,留下了“如意”二字讯息。
在南昌府境内,提及“如意”,头一个想到的便是家大业大的如意赌坊了。
因此,陆诀一行人按图索骥,来到如意赌坊。结果却发现,如意赌坊掌柜周伯文,被杀死于书房中。
陆诀一时还看不出这两件事的关系,但他心里明白,有些深藏许久的东西,已经开始渐渐浮出水面了。
思绪快如电转,可陆诀面上却不显端倪,只是撩起眼皮,静静看了一眼凌初。
凌初对他的注视丝毫不觉,正在仔细地勘察现场情况。
虽然苏云今没跟着来,但周伯文的死因倒是显而易见——他的后脑处被击打得血肉模糊,鲜血流了满头满脸。
凶器也一目了然,是一把算盘,沾满了血,就堂而皇之地扔在书案旁边的地上。
这玩意铁铸镀金,分量十足,倒还真是个给人开瓢的趁手工具。
凌初唤来小六问了,认出正是周伯文平日里常用的算盘。
被陆诀踹开的房门,被确认是从内部拴上的。不过,在尸体背后,有一扇窗户洞开。小六指出,那扇窗对着的,正是赌坊一处无人把守的偏门。
凌初踱了几步,凝神思考。
以现有的线索来看,凶手极有可能是从偏门溜进,推窗而入,制服周伯文后,随手抄起桌上的算盘,猛烈击打他的后脑,致其死亡。而后,凶手就地扔了凶器,留下满地狼藉后,原路返回,并且连窗户都没有掩上。
这手法,真是处处透着一股子心血来潮的随意感啊。
不像是处心积虑的密谋,更像是临时起意的冲动杀人。
于是,凌初又叫来小六,问道:“周掌柜最近可有得罪什么人?与人起了口角或是发生冲突?”
小六细细回想一番,睁大了眼睛。
“还真有。”
于是便将早些时候,周伯文与南宫一朝那段不甚愉快的插曲,说与凌初听了。
“南宫一朝?”凌初捻捻下巴,这又是哪一号人物?
那小六在赌坊做事,惯会察言观色,登时看破了凌初的疑惑,又主动解释道:“南宫公子是咱这儿的常客,赌艺十分高超,可谓逢赌必赢,未尝败绩。掌柜的自然心里不悦,总觉得他是来砸场子的,视为眼中钉,下了严令,不允许他进入赌场。今儿南宫公子不知怎地又混了进来,被掌柜的扫地出门。小的还听说……”
凌初见他面露迟疑,急急追问道:“听说什么?”
“听说掌柜的打算好好教训他一顿。”
如此看来,这位南宫一朝的嫌疑,委实不小。
凌初将薛直唤过来,让小六向他描述南宫一朝的样貌特征,好着人搜寻。
“二十来岁,大概比我高一个头,瘦长瘦长。薄唇,眼角有点往上挑,像话本子里说的那种桃花眼。”小六边说边比划,似是想起什么关键环节,啪地一拊掌,“对了!他总是带着一把折扇,上面写了四个字,是……哎呀,是什么来着?”
“是空空如也。”一个声音冷不丁地从身后传来。
众人愕然回首,便见一男子落落大方地站在门口。二十来岁,高而瘦,削枫薄唇,斜挑的眉目,手里正摇着折扇。
与小六的描述还真是一模一样。
男子左右一顾盼,好整以暇地收了折扇,眼角一眯,勾出一点狡黠的笑意。
“找我?”
见过自投罗网的,还没见过如此开开心心地来自投罗网的。
薛直一马当先,上前喝道:“大胆嫌犯,还不束手就擒!”
“哈?什么嫌犯?”南宫一朝有些懵,见薛直气势汹汹的样子,满腹疑惑地往后错了一步,手往胸前一按。
“别动!”薛直还以为他要发暗器,脸色一变,手已摸上了刀柄。
一触即发的对峙瞬间,忽听得几声尖细的“吱吱咕咕”,一团灰扑扑、毛茸茸、拳头大小的东西,蓦地从南宫一朝的前襟里窜了出来,弹丸似的,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几乎看不清的虚影。
瞅这准头,竟是朝陆诀扑去的!
“小心!”凌初眼皮一跳,下意识地伸手欲挡。
就在这时,又有一位不速之客从天而降。
一只通体雪白的长毛异瞳猫,鬼魅似的从屋顶跳了下来,如一道白虹,精准地截住了那一小团不知名的灰色物体。
凌初与南宫一朝同时叫了出来。
“小王!”
“暮暮!”
场面骤然陷入了混乱。
白猫与灰影上蹿下跳,纠缠得难舍难分。你方“叽叽咕咕”,我方“喵呜喵呜”,谁也不甘落后,叫得是分外热闹。
周围则僵硬地杵了一圈人,懵逼地面面相觑。
片刻之后,胜负已出。只见那团灰影闪电般地窜回了南宫一朝的怀里。
“暮暮,你没事吧?”南宫一朝紧张坏了,不停抚摸着那瑟瑟发抖的小东西。
直到此刻,旁人终于看清了真貌。
竟是一只罕见的飞鼠!
拢共一巴掌大,圆滚滚的脑袋,乌溜溜的眼珠,前后肢之间生有宽而多毛的飞膜,很是憨态可掬的模样。只是此刻受了惊吓,正撅着屁股,使劲地往南宫一朝的衣服里钻。
而白猫则用一种胜利者的姿态,昂首挺胸地蹲坐在场中间,异色双瞳闪耀出琥珀般的光泽。
当然,没等它嘚瑟多久,就被凌初一把提溜了起来。
“小祖宗哎,你可算出现了,这几天上哪勾搭小母猫去了?”
她对着猫猫头一顿狂搓。
这只横空出世的白猫,正是她养的宠物,叫“小王”。不过,说是宠物,其实高冷似祖宗,总是用一种看智障的目光,看着除她师父胡说之外的所有人类。
游历江湖的一路上,小王高兴了,就跟着凌初走两步,不高兴了,常常好几天都不见猫影。自从上回在地牢里屈尊救驾,给凌初偷了钥匙后,便不知去哪逍遥快活了。
凌初也习惯了,并不担心,反正等它自个玩尽兴了,就会神出鬼没地再次现身。就像现在这样。
“对了,你们还没互相见过呢。”凌初抱着小王,向陆诀走去,兴高采烈地介绍道,“喏,这是小王。原本啊,我师父养了一只白猫,叫大王。后来大王招惹上谷里的母猫,就生了这只小王啦。它可聪明了——”
“阿嚏!”
陆诀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喷嚏。
凌初愕然一抬头,发现陆诀根本不在原地,竟往后撤了一大步,素来冷硬似铁的神情中,居然有一丝慌乱。
他似乎勉强忍住了另一个喷嚏,而后竖起手掌,对着凌初做了个“不要靠近”的手势。
“我……”陆诀深吸一口气,尽管鼻腔里奇痒无比,但语调上仍旧保持着波澜不惊的气度,非常淡定地说了一句话。
“对猫毛过敏。”
5
一番鸡飞狗跳后,终于猫归猫位,鼠回鼠窝,天下太平。
南宫一朝捂着鼓囊囊的胸口,心有余悸地瞥了白猫一眼,也特意站得离凌初远了些。
凌初落了个左右都遭嫌,实在有点无语。
“这是我养的飞鼠,跟我姓,大名叫南宫一暮,小名叫暮暮。平日里乖顺得很,今儿也不知发什么神经,竟然冲撞了阁下。还望阁下不要与这小家伙一般见识。”
南宫一朝对陆诀说道,见对方面色淡淡,并无问责的意思,又笑嘻嘻地将话锋一转:“方才听这位捕头大人喊我为‘嫌犯’,不知是有什么误会?”
他拍拍胸脯,换上一脸无辜:“小人可是大大的良民,对天发誓,连老千都不曾出过呢。”
既然人都送到嘴边了,也省了去搜寻的功夫,凌初自然不客气,将周伯文的死讯告知了南宫一朝,又问他自赌坊离开后的行踪去向。
“冤枉冤枉,呜呼哀哉!”
南宫一朝立马喊冤,虽叫得夸张,脸上却坦坦荡荡,不见有什么惧色。
“哎,那小兄弟,你过来。”他冲小六招了招手,“我问你,你们赌坊里可有两位大哥,武夫模样,一个有点秃顶,眉毛也特别稀疏,另一个鼻梁右侧长了一颗黑痣?”
小六点点头:“是张龙和赵虎,当家的请来的护院。”
“两位大哥此刻应该还在街上转悠,你且去寻了回来,一问便知。他们二人自赌坊起,便一路尾随于我,一直跟到了东三大街上。”
“然后……”南宫一朝说到这里,稍有踌躇,仍是不肯接近凌初,只能往陆诀跟前又靠近了些,几乎都要挨着他的衣袖了,方才压低声音道,“然后我进了画坊对面的那条废巷子,把今儿赢的钱都散给里头的乞丐了。赌坊的银钱都有记号,你们去查查,必定能对应得上,知我所言不虚。只是你们官府悄摸摸地去查便是,别叫这赌坊里的人知晓,不然,他们定要去将钱抢了回来,那些乞丐岂不可怜?”
陆诀有些意外地瞄他一眼。
没想到,此人看起来油嘴滑舌,殊无正形,心地倒还不错,考虑事情也颇为周全。
陆诀一颔首,算是应允了他的请求,又问:“再然后呢?”
“再然后,我穿过巷子,到了东四大街,便撞见了你们三人策马疾奔。我这人好奇心重,便跟了过来,还以为有热闹好看。”南宫一朝将两手一摊,居然理直气壮地埋怨起来,“谁知你们竟是来了这里,害我兜兜转转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处。”
陆诀听罢,朝薛直递个眼色。薛直心领神会,自去找人核实南宫一朝的说辞了。
此时南昌府衙的人手们也闻讯赶到,先将周伯文的尸身带回去检验。
而在嫌疑释清之前,南宫一朝哪儿也不能去,只得老老实实地跟着陆诀等人回去。
等回了殓房,刘伯还没走,见到又有一具新尸体送进来,差点当场老泪纵横。
“老夫遭不住了。”刘伯疲倦地直叹气,将家伙什往苏云今手里一塞,“你来吧。”
自个甩了手,径直去旁边坐倒,闭目养神了。
苏云今一句废话没说,一撸袖子上马。
也唯有在验尸的时候,苏大公子才会省了他那三纸无驴的一箩筐谦词,如此干脆利落。
于是苏云今开始验尸。旁边围了一圈抠手指的看客,嗷嗷待哺地等候着结果。
包括暂时还是“戴罪之身”的南宫一朝。
有所区别的是,别人的目光都是盯着苏云今的手,南宫一朝的目光,却是盯着苏云今的脸。
这眼睛,这鼻子,这小嘴……啧啧啧,真是挑不出一丝毛病。
好似国手丹青,每笔着墨都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一分也不少,方才画出这么一个谪仙儿似的人物。
南宫一朝舔了舔嘴角,桃花似的眸子里迸发出熠熠光彩。
那模样,简直与方才白猫小王见到飞鼠暮暮时,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