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鸡 >> 公鸡资源 >> 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分红责任新华网客户端
随着上市公司年报陆续披露,经营成果如何分配再次吸引了投资者眼球。近年来,在监管层持续督导下,上市公司大比例现金分红的行为越来越多,去年有中国神华一次性慷慨地派送亿元“现金红包”,今年初也有江铃汽车推出10派23.17元的高分红方案。但这样的“大手笔”在资本市场上仍属凤毛麟角,连续多年不分红的“铁公鸡”还有不少。
如果是经营亏损无力分红还情有可原,但有些公司在每股收益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的情况下,连续多年不进行现金分红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这些公司融资时“狮子大张口”,分红时则“一毛不拔”,是不尊重投资者的表现。更有甚者,在公司章程里就没有明确股利如何分配,为拥利自肥留空间。
近期,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就集中向北京辖区内家上市公司发送了股东建议函,提出条修改建议,要求相关上市公司利用年度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在股利分配方面,该中心指出,有90家上市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其中,未明确现金分红优先顺序的18家,未明确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所采取措施的78家,未明确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的7家,未明确利润分配调整机制的7家,未明确现金分红最低比例的1家。
尽管只是北京辖区的数据,但足以说明当前上市公司在分红方面的尽责情况并不能让人满意,强化上市公司主动分红责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先,上市公司要转变重融资轻分红的意识,必须认识到融资和分红是硬币的两面,不可或缺。既然选择上市,就要主动承担起分红义务。只有把现金分红等与投资者利益关系密切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的上市公司,才有可能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事实也证明,长期采取高比例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往往具有健康的财务实力以及经营实力,具备中长期投资价值,更能吸引投资者的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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